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
审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应院教发〔2023〕126号)、《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三亿体育有限公司员工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鄂应公司党政办发[2022]40号),为切实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3级新生,包括普通本科,专升本,职业本科,预科等各类型员工。
二、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学工处配合,系部具体落实。
三、时间安排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2023年8月26日-8月29日;
复审:2023年8月30日-10月20日。
四、工作安排
(一)新生报到及请假
按照国家、省相关通知要求,高校新生应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员工,应向公司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系要在公司报到时间结束后,及时统计新生报到情况,落实未报到新生详细信息,于2023年8月29日前将《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名单》(附件1)上交教务处。
凡未履行延期报到申请手续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新生,可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公司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及早确认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手续。新生未进行初审及复审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新生报到通过初审及复审的员工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
新生入学资格初审阶段,各系应组织人员完成如下工作:
1.档案收集。新生入学报到时,各系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纸质档案。
2.证件初审。新生入学报到时,各系组织人员对录取通知书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证件与新生本人进行人工对照检查,确保新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相关重要信息的一致性。
①普通四年制本科新生检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②职业本科新生检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③普通专升本新生检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专科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③退伍老员工士兵的专升本新生检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役证、专科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人脸核验。证件初审通过的员工,扫描二维码登录人脸核验系统现场核验录取照片、身份证照片和员工本人是否一致。若系统审核通过,核查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在《新生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汇总表》签字,准许员工办理入学手续。若系统比对不通过,请各系由三位在职在编教师进行人工审核,并在系统导出的员工核验报告审核人签章处签字确认。
新生报到初审结束后,各系于2023年8月29日前《新生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2)及人脸核验系统导出的《总体核验报告》《员工核验报告》复印件上报教务处备案,原件由系部存档备查。
新生报到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于2023年8月29日前将取消入学资格名单(附件3)上报教务处。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资格复审阶段,各系应组织人员完成如下工作:
1.证件复审。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上的信息与各系教学办在教务系统中导出的学籍信息是否一致,重点复审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等关键信息。
2.档案复审。查验新生纸质档案是否完整。普通四年制本科新生重点复审其在高中阶段的学籍档案及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档案材料。专升本及职业本科新生重点复审其在专科阶段的学籍档案材料。
对无入学档案资料或缺失入学档案资料的,各系需在《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进展情况报告及说明》(附件4)及《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附件5)的档案复审中进行详细记录,并告知新生无档案或档案缺失的严重后果,责成新生主动联系生源地招生部门和毕业公司补齐档案,确保新生学籍档案规范完整。若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员工仍无法将档案补齐,则视为新生入学资格复审不通过,学信网将不予注册学籍。
3.艺术类录取新生专业复测工作
艺术系需对录取新生开展专业复测。需于新生开学后一周内将复测方案报送公司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复测工作完成后,将复测结果报送招生办公室。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的调查。
4.身心健康评估
依据教育部高等公司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根据校医务室体检和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测评反馈信息,综合评估个别员工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审中发现患有严重身心疾病等要如实写出复审报告,学工处接到复审结果报告后3天协同系部提出处理意见。
5.新生入学资格复审阶段,各系应于10月20日前填写《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进展情况报告及说明》(附件4)及《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附件5)向教务处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复审中发现员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等情形的,确定为复审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新生入学资格复审通过的员工,各系要尽快组织员工认真填写入学登记表及学籍卡,入学登记表存入员工档案,学籍卡移交教务处学籍科存档。
五、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系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初审和复审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3.各系在复审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
附件:1.《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2.《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汇总表》
3.《2023级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
4.《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进展情况报告及说明》
5.《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公司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
2023年8月25日